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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简介

目的:

  • 使学生提早体验职场,建立正确工作态度。

  • 增加学校实务教学资源及学生就业机会。 

  • 减少企业职前训练成本,储值就业人才


(一)暑期课程:

于暑期开设二学分以上之校外实习课程,且须在同一机构连续实习

八周,并不得低于三百二十小时为原则(包括各校订定定期返校之

座谈会或研习活动等)。

(二)学期课程: 

开设九学分以上,至少为期四. 五个月之校外实习课程,修读实习

课程期间,除依各校订定定期返校之座谈会或研习活动等外,学生

应全职于实习机构实习。

(三)学年课程: 

开设十八学分以上,至少为期九个月之校外实习课程,修读实习课

程期间,除依各校订定定期返校之座谈会或研习活动等外,学生应

全职于实习机构实习。